Meta
VILIC03:30 - 10.27 2011

说明下, 本文仅限于我个人的理解与感受, 如果有错误或者不好的地方, 欢迎指正.

可能对于多数前端工程师来说, 面向过程的编程模式依旧是够用的, 其实很多时候, 我自己写的代码也几乎都只是函数没有类. 但面向过程毕竟有它的局限性. 当完成一些庞大的东西, 或者逻辑复杂, 容易产生混乱的代码时, 面向过程的模式就不容易处理了.

当然, 其实说到底, 还是和代码书写者的状况有关系. 我相信, 一个足够优秀的前端工程师, 即使面向过程, 也能写出清晰, 明了, 正确的程序来. 或者说, 在他的这种面向过程的编程下, 已经埋入了很深的面向对象的思想. (另外, 一定要有new才是面向对象吗? 显然不是, 面向对象只是一种思想, 不拘泥于实现的方法.)

面向对象的编程, 很大的一个好处, 就是把程序员从混乱中解放出来, 让思路更清晰, 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些需要攻克的技术细节, 而非整个系统复杂的内部交互. 当然, 由此带来的东西就更多了, 比如更高的编程效率, 更少的bug.

但, 如何设计一个程序面向对象的结构呢? 这个我想是面向对象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了. 它直接决定了之后具体实现的难易程度, 这应该也是一个高水平的前端工程师需要具备的能力.

接下来举两个例子, 谈谈两种不同的面向对象编程.

1. Web 游戏

Web 游戏的实现过程中, 处理一些具体算法方面的问题, 整体控制也是个问题. 比如说一个简单的操作, 可能会引起复杂的反应, 这些反应可能是各个方面的, 如画面呈现, 内部变化等等. 当然用面向过程的模式也能解决, 但普通的面向过程或许不那么容易简单地解决. 或者即使解决了, 代码的可读性, 或可维护性或许会不那么好.

这个时候, 用几个对象来分别控制游戏的不同部分, 或者会比较容易实现. 比如, 可以分成score, game, operation, 分别表示游戏的得分, 主体和操作控制, 而game又可以继续细分成foreground, stage, background等等. 这样一来, 思路就顿时清晰了.

这里提到的面向对象, 有一个特点, 就是所有的对象都是单独的实例, 不过很多时候就是这样, 一个类出来就只用一次. 这个时候, 我通常这样写JS:

var object = new function () {
    this.someMethod = function () { };
} ();

2. 多级菜单

作为前端工程师, 这个东西应该多少有接触过. 这个例子有很明显的两个对象, 菜单(包括子菜单)和菜单项目. 用面向对象来实现, 我们就只用关心菜单和菜单项目之间的关系, 只要把这两者的关系思考清楚, 就能很容易地避免一些令人伤心的bug, 或者实现难度问题.

function Menu() {
    this.add = function (item) { };
}

function Item() {
    this.childMenu = null;
}

显然, 这里的面向对象, 与之前提到的区别就在于, 我们会用到多个实例, 而且这些实例的数量很多时候是不确定的. 但是只要把握住它们的关系, 就能高效的完成代码, 并且规避一些面向过程容易遇到的bug. 同时, 这种模式可以配合事件编程, 效果更好.

上面提到了面向对象两种看似不同的实践, 但其本质是一样的, 只是一个注重整体的规划, 一个注重功能实现. 配合使用, 我想对整个实现来说, 会有很大的意义. 当然, 或许上面这两个例子还不足以让你感觉到面向对象的优越性, 可能是因为这两个例子还不够复杂, 也没有很大的实现难度. 毕竟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根据需求选择适当的模式, 才是聪明人的选择.

当然,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 或许并不是那么容易把某些东西抽象出来, 或者可以抽象出来的东西很多, 取舍又是个问题. 这些就需要前端工程师的经验和思考了.

最后再提一下基于事件的编程.

拿一些UI特效为例吧, 比如某个窗口飞入飞出, 我们希望它在飞入的时候做什么, 飞出的时候做什么. 当然随便写写也好, 但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或许就不那么好了. 特别是当这些窗口不止一个两个, 运动也相互独立的时候, 普通的写法就更吃力了. 而且最主要的是, 即使实现了, 也相当容易出bug. 不过最终, 面向对象是核心, 基于事件是翅膀, 没了对象, 事件又能有什么大作为呢?

希望这些想法能对不熟悉或者刚接触面向对象编程的同学有一点参考作用, 也欢迎交流和指正.

Original link of this archive: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774
本文的原始链接: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774

VILIC01:23 - 09.13 2011

记JavaScript的种种神奇.

自己博客更新频率越来越低了, 很大程度上, 是因为技术上的收获不再有那么多, 另外即使有, 也不是特别容易归纳或者表达亦或者常用的技巧, 所以也没必要写到博客上来. 不过, 还是想写一篇, 说说怎么玩JavaScript.

标题是 <Let's "call" around!>, 所以什么是call? 既然玩的是JavaScript, call自然不能少. 当然, 本文包含但不仅限于call, call在这里代表的, 应该是一类东西.

那, 什么时候, 我们会使用call或者apply呢? 做个不完全归纳吧.

  • OOP.
  • 函数劫持.
  • this绑定.

OOP

其实这个应该算在this绑定里, 但是在OOP中, 又运用得特别多, 于是单做一类. 假设有一个class, MyClass. 那么创建一个实例 var mc = new MyClass(), 在某些时候, 可以做如下替换. var mc = {}; MyClass.call(mc); 当然, 他们并不是等价的, 而且差距还蛮大. 但有些时候, 从功能上讲, 是可以代替一部分的. 不过在这里, 由于建立对象和调用构造函数分成了两部分, 我们就可以在其中增加一些trick. 至于什么trick, 就不多做讨论了.

函数劫持

这个时候用apply可能偏多吧, 毕竟能传递几乎所有的参数, 也方便些. 如之前存在函数fn. 现在要劫持它, 那么就可以 var fnBackup = fn; fn = function () { fnBackup.apply(this, arguments); }; 好吧, 这个仍然牵涉到了this...

this绑定

于是, 就说说单纯的this绑定咯. 对于Web前端开发来说, 在事件处理上, 一定会很熟悉. 当然对于我, 就更熟悉啦, 嘎嘎嘎. 因为写到的很多东西里, 我都会通过this绑定一些方法什么的, 供函数使用, 比如VEJIS的类有这样的写法:

var C = static_class_(function () {
    this.public_({
        xxx: 123
    });
    this.private_({
        yyy: 456
    });
});

匿名函数配合this, 很好用!

OK, 说完了call和apply, 说说callee和caller. callee大家应该很熟悉, 不过caller就... 其实实话, 我也不是很熟, 但是觉得很有意思. 虽然现在还基本没用到过, 以后就说不定咯. 用法请arguments.callee.caller.caller.caller... 自己试试咯.

然后关于正则. 先说match. 在非global情况下, 我习惯这么用.

var result = string.match(regexp) || [];

一个JS里很常见的技巧不是么, 如果我想得到整个匹配的字符串, 那我会这么做. (string.match(regexp) || [''])[0]. 当然, 这个也很简单, 就看有没这个习惯了. 使用这种方式能省不少代码哦.

那说说exec. 这是我最近两年来比较喜欢的方法, 在global模式下非常管用. 我习惯的用法类似:

var groups;
while (groups = regexp.exec(string)) { }

关于instanceof. 这个是JS的一个好东西啊, 这个运算符给了JS这种弱类型语言处理强类型工作的能力. 既然说到它, 就不得不说说继承.

JS中如何实现继承? 其他的方法就不在赘述了, 推荐我比较喜欢的一种:

var Class = function () {};
Class.prototype = Base.prototype; //或者Class.prototype = new Base();

var c = new Class();
var o = {};
Base.call(o);
copy(o, c); //这儿就伪代码了, 把o上面的东西拷贝到c上, 根据需要覆盖或不覆盖.

当然... 这样写有点长, 于是, 请自行封装... 使用VEJIS当然也是可以的, 简单多了:

var Class = class(function () { }).inherit_(Base);

这种写法的优势是什么呢? 相对单纯的prototype继承, 它能够更好地保证成员的独立性, 相对单纯的工厂模式, 它能保证instanceof为true. 代价稍大, 但可以忽略.

关于参数的合法性, 有时候我们的代码是给第三方用的, 同一个方法, 或许我们在内部调用的时候, 需要使用某个参数, 但却不希望第三方使用这个参数, 这个时候怎么办? 有人会说, 约定好就好了. 但显然约定只是自我安慰. 我是一个不喜欢暴露变量的人, 不该暴露的东西绝不暴露, 不该给别人用的东西绝对不能给别人用. 于是推荐的方式是, 在自己可控的闭包内, 创建一个类, 如下:

function Value(value) {
    this.value = value;
}

然后再验证参数的时候, 使用instanceof就可以了. 因为Value这个类在闭包内, 只要不传出去 (当然, 也不能把它的实例传出去), 就是安全的.

逻辑运算符的妙用. 这个场景不多见, 也只能是抛砖引玉. 场景是这样的, 通过XHR请求到一些脚本, 脚本内容是调用了一个函数, 现在我需要通过eval来得到这个函数的返回值. 特殊之处在于, 如果前面有注释怎么办? 用正则清除掉? 可行, 但是不大好吧... 于是前后加括号? 万一结尾有分号呢? 于是, 最后我采取的方法如下: var value = global.eval('(function () { return false || ' + script + ' })()');

困了... 睡觉去.

Original link of this archive: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765
本文的原始链接: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765

VILIC14:15 - 08.01 2011

自己写JavaScript也有一些年头了, 前些时候看Douglas的JSLint和他推荐的写法, 深有感触, 也见过不少JSer使用了他的规范, 但, 很多地方, 我却不能认同. 当然, 写法什么的, 最终还是看个人, 哪种写法效率更高, 就用哪种. 下面我就对比Douglas的规范, 说说我推荐的写法.

  1. JavaScript文件及引用
    根据需要将JavaScript代码放入单独的*.js文件中, 这些需要一般可能是指: 代码量较大, 代码被多个页面重用, 为了方便维护等. <script>标签因尽量放在<head>中, 并且标注type="text/javascript". 对于普通网页, 放在<body>结束之后, 有需要时甚至是<body>之中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对于JavaScript密集的网页及WebApp, 应尽量避免.
  2. 缩进
    空格和Tab都可以接受, 但最好不要混用.
  3. 换行
    代码书写时要尽量保证其可读性, 自然每一行不应该过于长, 但不推荐无语义的换行. 换行应该能表达一个逻辑片段, 分组等意义.
  4. 注释及空行
    根据代码的需要进行注释, 在一个代码片段开始的前一行使用 // 注释该片段的作用, 对于难以理解的单行代码, 使用 // 注释在该行代码之后. 对于一个完整的, 或者相对重要的功能块, 使用 /* */ 在其上方第二行进行注释, 上方第一行留空. 如果结尾不明显, 容易与之后的代码混淆, 也可以在该功能块结束后再使用 /* */ 进行注释. 对于容易理解的代码, 也应该根据功能或者逻辑进行分组, 中间用空行隔开.
  5. 变量的声明和定义
    声明所有变量, 不过类似于 global.abc = 123; (浏览器中为window)这样的语句也是可以接受的. 随时声明变量能够帮助避免很多作用域的问题, 反之, 类似的问题可能会成为极大的困扰. 从个人来讲, 即使你非常清楚变量的作用域, 也应声明变量, 或者使用类似于global.abc = 123; 这样的形式定义全局变量. 当然, 语义化是永远需要注意的, 这点也适用于下面的函数声明.
    根据逻辑的进行声明变量, 有些变量, 比如在一个闭包中会被多个逻辑使用, 或者从意义上应该是独立与其他逻辑的, 应该放在闭包的最上方, 而部分仅仅会在某个逻辑中使用的变量, 则应该在该逻辑开始, 且该变量使用前声明. 如果该逻辑需要的变量较多, 容易与其他变量冲突, 可以考虑将该逻辑放入一个闭包中. 需要注意的是, 有些语句或许并不适合包含声明变量的代码, 比如if.
    另外, 不推荐使用一个var语句声明大量变量, 将变量分组, 并按意义上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或许更好. 如:

    var id;
    var width, height;
    var left, top;

    当需要在声明的同时定义变量时, 通常我的做法是一个var语句只对应一个变量. 同时, 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全局变量, 但不要担心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或闭包中的变量重名, 如果我们已经很清楚各自作用域的范围, 为了避免重名而给变量名添加各种前后缀, 或者缩写变量名的做法, 只会使代码变得更难理解.

  6.  函数声明和定义
    一般使用function语句进行函数声明, 且声明应放在当前闭包的最下方. 一般情况下, 一个函数主要是处理一个逻辑中某一个从意义上简单, 但代码量较大或者重用率较高的功能. 如果将函数声明在前面, 反而会影响我们直观地获知逻辑结构, 让本末倒置. 另一方面, 如果函数名足够语义化, 对于多数功能, 我们甚至可以略过函数体, 直接通过函数名来完成逻辑的阅读.
    对于声明和定义, 推荐使用这样的格式, 注意哪些地方有空格:

    /* 普通声明 */
    function abc() {
        //代码
    }
    /* 匿名函数赋值 */
    var fn1 = function () { return true; }; //单个语句可以写成一行
    var fn2 = function () {
        if (true)
            return true;
        else
            return false;
    };

    另外, 只有一些非常通用的函数适合作为全局函数(除非当前项目的JavaScript代码量非常少). 其他时候, 需要根据逻辑和意义来确定函数声明的位置. 闭包是JavaScript最美好的东西之一, 一定要善于利用. 它能够让代码具有更明显的结构. 有时需要建立一个立即执行的函数来实现一个闭包, 推荐这样的写法:

    (function () {
        //代码
    })();

  7. 命名
    尽量使用字母(A~Z, a~z)数字(0~9)和下划线(_)命名变量. 一般情况使用类似于myFirstName这样的驼峰状命名规则, 但如果变量的值代表一个类, 则首字母应该大写, 如: MyClass.  一些由于实现必须要求出现在逻辑结构之外的变量, 建议在其前后加双下划线标注. 如:

    var __inc__ = 0;
    function inc() { __inc__++; }

    但多数情况下(当结构相对简单时), 可以使用闭包来避免.
    对于一些有特别意义的全局变量, 比如当一个全局变量能决定是否执行某一个功能块, 以及部分常量, 推荐使用全大写命名, 单词之间使用下划线隔开, 如OPEN_DEBUG.
    另外, 尽量使用英文命名变量, 即使你的英文不够好. 退一万步, 如果使用拼音, 不要过度缩写. 顺便中英文混合虽然可以让人看到很 "快乐", 但还是不要这样的好 .

  8. 语句
    每一行最多只包含一个语句, 需要分号的地方一定要加上分号. 包括这样的 语句: var fn = function () {}; 因为这实际上是一个赋值语句.
    对于控制结构, 如果只有一条语句, 可以将大括号去掉.
    另外, return是一个特定的语句, 并不是一个函数, 所以一般情况下, 不要在return之后使用(). 当然, 有时你可能会需要()帮你排除换行的歧义. 类似的还有typeof.
    continue有时会很有用, 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回避. 至于with, 我很少用.
  9. 空格
    合理使用空格能够提高代码的可读性, 具体需要使用的情况如下:
    控制结构中的标示与()之间, ()与后面的语句或者复合语句之间. 如: while (true) {}.
    多数运算符左右应添加空格, 如 var a = 1 + 2; var b = true ? 1 : 0;
    逗号(,), 分号(;)后如果不换行则需要添加一个空格.
  10. 其他建议
    使用 {} 代替 new Object(), [] 代替 new Array();
    在创建一个类型的实例时, 不管构造函数的实参个数是否为0, 都应该加上(), 如new Object()不应写为new Object.
    如果你已经足够熟悉JavaScript了, 那么使用这样的语句也未尝不可:

    var a = true;
    if (a = !a)
        alert('hello');

    同时, ==和!=在多数情况下都是适用的, 所以没必要处处都使用===和!==.
    除此之外, 我觉得一个漂亮的JavaScript代码一定是充分并正确利用了JavaScript语言特性的, 至于这些特性, 就很难一一描述了. 不过, 如果你真的喜欢JavaScript, 请去感受它.

所以只是个人建议而已, 具体怎么落实, 酌情.

Original link of this archive: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726
本文的原始链接: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726

VILIC02:10 - 05.28 2011

再为腾讯的比赛写程序, 话说这个程序本身没什么难度, 就是普通的富JS页面的网页而已, 要比的有两点, 一个是主题, 一个是UI. 不过难度在我刚开始两天, 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 虽然说貌似不用在那之前作出成品, 但半成品总得有吧.

后台选择的是PHP, 我最恨的一种脚本, 哪有什么语法, 纯粹就是堆砌! (PHPer莫生气)

那说下今天给vejis添加/改变的内容.

1. enum_ 用法如下:

var Option = enum_("abc", "def", "ghi");
//Option.abc instanceof Option == true

2. static_/public_/private_这个是针对类的, 例子如下:

var Class = class_(function (pub, pri) {
    this._(function () {
        //pub.test1 == "123"
        //pri.test2 == "321"
    });
}).static_(function () {
    this.public_(function () {
        this.test1 = "123";
    });
    this.private_(function () {
        this.test2 = "321";
    });
});

//Class.test1 == "123"
//Class.test2 == undefined

3. Typed Dictionary, 例子如下:

var dict = new (Dictionary(Object, Integer))();
var o1 = {}, o2 = {}, o3 = {};
dict.set(o1, 123);
dict.set(o2, 456);
//dict.get(o1) == 123
//dict.get(o2) == 456
//dict.exists(o3) == false

Original link of this archive: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687
本文的原始链接: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687

VILIC15:04 - 05.20 2011

首先, 要说明的是, 这并非一个万能的方法. 兼容性:

经测试兼容的浏览器:
Firefox 4 / Chrome 11
IE 9 / Safari 5 (只对window.location有效, 对window.location.href报错)

经测试不兼容的浏览器:
IE 8- (据说蓝色的网友说Chrome 12+也不行, 未实测.)

其他浏览器的运行情况我就不清楚了.

下面进入正题. 首先要介绍的是在JavaScript 1.8.5中引入的一个接口:
Object.defineProperty(obj, prop, descriptor)

顾名思义, 就是定义属性. 然后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 使用它来覆盖 window.location / window.location.href, 代码如下:

Object.defineProperty(window, "location", { value: window.location, writable: false });
Object.defineProperty(window.location, "href", { value: window.location.href, writable: false });
window.location = "http://www.vilic.info/";
alert(window.location);

那, 就这样咯... 使用的时候try一下就好. 因为毕竟只是作为提高体验的代码, 实在不行还可以用beforeunload事件, 只是就会有窗口弹出了.

我想这个对于 "在浏览器里的浏览器" 会比较有意义. 比如WebQQ那个又丑又弱的浏览器... 不过我猜这个接口在其他地方一定还会大有用途, 哈哈.

Original link of this archive: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681
本文的原始链接: http://www.vilic.info/blog/archives/681